客观因素造成的“先发展、再污染、后治理”的经济崛起模式,在满足人们物质生活需求的同时,也带来了的环境压力。利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保障经济转型和稳定增长,乃当务之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338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为污染环境罪以来,仅以污染环境罪为案由的刑事判例达5000余件,其中占2000余件。因此,污染环境罪已经不再是一个弃之不用的罪名,而是悬在企业和个体户头上的一把利剑。
一、污染环境刑事法律规定
环境污染涉及的刑事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刑法》第六章第六节破坏环境保护罪与法《污染环境刑事案件解释》等,涉及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等15个罪名,鉴于污染环境罪属于常见高发罪名,本文将以刑法第383条污染环境罪为研究对象。
环境污染物类别及鉴定标准主要有《危险废物名录》、《环境污染源类别代码》、《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标准》等等。
二、污染环境罪刑事责任认定
截至今日,我国刑法犯罪构成认定理论主要有三种:一是以老一辈刑法学家高铭暄教授为代表的的苏联“四要件说”;二是以青年法学家陈兴良教授为代表的德日“三”;三是以张明楷教授为代表的中国版“两要件说”。无论何种犯罪认定理论,其犯罪构成要件成立要素基本相同,只是认定逻辑存有差异,但这也导致刑罚目的核心不同。鉴于“两要件说”是对“三”的合并,因此,本文将以我国“三”理论研究成果为基础,针对污染环境罪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展开讨论。
污染环境犯罪是指单位或个人故意违反环境保律法规,排放、倾倒、处置各类污染物或实施其它危害环境的行为,致使生态环境污染或严重破坏,已经或可能导致人员健康损害、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根据刑事法律规定应当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的行为。
(一)构成要件符合性
符合性,又称该当性,是指犯罪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某项犯罪构成要件,属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具体包括了主体、行为、对象、危害结果和因果关系等。
一,单位主体的法律依据与判定标准
根据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各种环境污染问题也随之出现,尤其是大气、水、土壤污染问题,日益成各方关注的焦点。
环境治理,监测。环境治理,离不开对环境的监测。目前环境监测体系已从单一的环境分析发展到物理监测、生物监测、生态监测、遥感卫星监测,从间断性监测逐步过渡到自动连续监测。监测范围从一个断面发展到一个城市、一个区域乃至全国。
在环境监测、治理过程中对环境质量进行衡量和评估的环境监测仪器则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环保产业的发展和环境科技的发展,我国环境监测仪器无论是技术水平、仪器种类还是市场规模,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尤其在光谱类环境监测技术与仪器方面,在一些重大的项目中,环境仪器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进行室内环境检测是否需要封闭房间
(1)、进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检测时,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325-2010中的相关规定,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
在对、氨、苯、TVOC取样时,装饰装修工程中完成的固定式家具,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房间的对外门窗关闭24h以后进行。
室内空气检测时机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的时间,根据需要在装修后7天至入住前7天均可,但不同的购房条件、不同的装修情况会不同的检测时间。另外,家具污染现今已有超过装修污染之势,为分清责任,请消费者参考如下检测时间:
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325-2010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应在装修工程完工至少七天以后、工程使用行。
2、对个人装修家庭建议装修工程完工后一个月以后、全部家具完全到位一星期以后进行检测,这期间应充足的通风,以利于有害物质的散发,使检测结果更接近于实际使用时的状况。
3、购买的是精装房:不要急于改装和进家具,交房后马上进行室内空气检测。
4、购买的是商品房且包工包料给装饰公司:装修后7天,不要进家具马上进行室内空气检测,如果进了家具再检测,责任难以分清。
5、购买的是商品房包工给装饰公司自己选择材料:严格要求装饰公司在装修时使用环保装修辅料,一并购齐家具后在入住个月为检测时间。
中国环境标志是一种证明性标志,它作为标志表明获准使用该标志的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等环境优势。正是由于这种证明性标志,使得消费者易于了解哪些产品有益于环境,并对自身健康无害,便于消费者进行绿色选购。而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和市场竞争,可以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业结构,采用清洁生产工艺,生产对环境有益的产品,终达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目的。
室内环境检测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准确、地反映室内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并为室内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室内环境规划、室内环境评价提供科学依据。具体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室内环境质量标准,评价室内环境质量;
(2)、根据污染物的浓度分布、发展趋势和速度,追踪污染源,为实施室内环境监测和控制污染提供科学依据;
(3)、根据检测资料,为研究室内环境容量,实施总量控制、预测预报室内环境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4)、为制定、修订室内环境标准、室内环境法律和法规提供科学依据;
(5)、为室内环境科学研究提供科学依据。
室内环境检测的要求可大致概括为五个方面。
(1)、代表性:采样时间、采样地点及采样方法等符合有关规定,使采集的样品能够反映整体的真实情况。
(2)、完整性:主要强调检测计划的实施应当完整,即按计划采样数量和测定数据的完整性、系统性和连续性。
(3)、可比性:要求实验室之间或同一实验室对同一样品的测定结果相互可比。
(4)、准确性:测定值与真实值的符合标准。
(5)、精密性:测定值有良好的重复性和再现性。